浙衛辦藥政 [2017] 1號
各市衛生計生委(局),省級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自2017年8月1日起,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推行“兩票制”,過渡期至2017年10月31日。為扎實推進“兩票制”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公立醫療機構要根據實際用藥情況,科學編制采購計劃,按照“兩票制”要求,有序開展采購活動。過渡期內,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按“兩票制”要求采購的藥品,經醫療機構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可按原渠道少量采購。過渡期結束后,庫存藥品不符合“兩票制”規定的,須作退貨處理。在省藥械采購平臺“票據維護及查詢系統”投入使用前,各公立醫療機構須按規定實施手工索驗票,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二、推行“兩票制”后,將相應開展在線交易藥品配送關系調整工作,改革完善由生產企業選擇配送企業的遴選機制,統一基藥和非基藥配送企業確定辦法,逐步推進全區域、全品種、無盲點配送。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和引導,加強統籌協調,在過渡期內及早妥善做好原有基藥配送關系后續處理的相關工作,確保“兩票制”工作順利開展。
三、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相關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將實施“兩票制”與黨風廉政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嚴格按制度執行、按程序操作、按規矩辦事,自覺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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