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價醫〔2013〕28號
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公布α-硫辛酸注射液等
集中采購藥品零售價格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物價局:
根據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的通知》(衛規財發〔2010〕64號)和浙江省物價局《關于調整呼吸解熱鎮痛和??铺厥庥盟幍?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3pt; ">藥品最高零售限價的通知》(浙價醫〔2013〕2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藥品集中采購中標情況,經研究,現將調整后的α-硫辛酸注射液等集中采購藥品零售價、復方氯唑沙宗等基本藥物基層統一采購價、丙泊酚注射液等基本藥物縣及縣以上集中采購藥品零售價格予以公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α-硫辛酸注射液等集中采購藥品零售價格(具體詳見附表1),丙泊酚注射液等基本藥物集中采購藥品零售價格(具體詳見附表2),適用于省內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已實施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縣、市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按進價實行零差率銷售。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零售藥店等仍按現行有關藥品價格銷售政策執行。
二、復方氯唑沙宗等基本藥物基層統一采購價格(具體詳見附表3),適用于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行“零差率”銷售藥品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未實施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醫療衛生機構,零售藥店等仍按現行有關藥品銷售價格政策執行。
三、醫療衛生機構可在公布的零售價格標準內降低價格,讓利于患者。如實際采購價格發生變化,應及時上報。
四、本通知自2013年1月6日起執行。以前公布的上述藥品集中采購零售價格和基層統一采購價格同時廢止。
附表:1. α-硫辛酸注射液等集中采購藥品零售價格表
2. 丙泊酚注射液等基本藥物縣及縣以上醫療機
構集中采購零售價格表
3. 復方氯唑沙宗等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基層統一
采購價格表
浙江省物價局
2013年2月4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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