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衛辦藥政發函 [2017] 1號
各市衛生計生委(局),省級醫療單位,省藥械采購中心:
根據《“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國發〔2016〕78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意見》(浙政辦發〔2015〕57號)等文件精神,在成功推進“三流合一”藥品采購新平臺推廣使用工作的基礎上,現就醫用耗材采購切換至新平臺運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醫用耗材采購切換至新平臺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首先在6家醫療機構(浙江省人民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試運行,其他各市醫療機構切換時間由省藥械采購中心根據切換工作進度另行通知。
二、6家醫療機構要切實承擔責任,落實專門人員,積極推進試運行各項具體工作。
1.優化工作流程。要按照試運行工作總體安排,按時完成新平臺賬號權限分配、崗位設置、老平臺數據處理等工作,優化采購流程。
2.熟悉操作技能。要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省藥械采購中心組織的操作培訓,盡快熟悉新平臺相關功能,確保各項交易信息準確。
3.規范資金結算。要嚴格按照“三流合一”要求,做好資金結算賬戶管理、財務管理流程優化、資金支付等工作。
4.完成系統對接。要按照統一接口要求,積極開展新平臺與醫療機構采購系統接口對接工作,確保數據準確、有效、安全。
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技術問題,要及時反饋給省藥械采購中心。
三、省藥械采購中心要統籌做好平臺切換各項工作,采取組織培訓輔導、咨詢答疑等方式,切實加強服務和信息技術支持。
四、各市衛生計生委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確保平臺切換工作順利開展。
聯系人及電話:
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 李旭日 0571-87709374
省藥械采購中心 戴真楨 0571-86401915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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